選聘編號:LJNS_20210519
選聘時間:2021年 5 月 24 日
選聘人: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資金來源:自籌
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選聘人),對開原市濱水新城土地評估進行選聘。項目已具備選聘條件,具體如下:
一、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原市濱水新城土地評估項目
2. 選聘人: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3. 服務地點:開原市
4. 資金來源:自籌:100%
5.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 30 天內需向甲方出具最終評估報告
6. 選聘范圍:下屬子公司開原市濱水新城土地
二、被選聘人資格條件
1. 被選聘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被選聘人具備房地產及土地評估專業資質;
3. 被選聘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4. 被選聘人無被責令停業,選聘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查封、扣押、接管、凍結狀態;
5. 被選聘人在最近3年內有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問題;
6. 被選聘人具有評估同等企業經驗。
三、報名及發售選聘條件文件時間、地點及要求
1.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1日09:00-16:00時。
2. 報名地點: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方形南廣場五馬路181號泰辰大廈A座3A層。
3. 要求:請被選聘人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泰辰大廈A座3A層413室現場報名并領取選聘文件。
聯系人:高宏波
電話:13804901840
傳真:024-85724428
郵箱:jdlqcw@163.com
附件:開原市濱水新城土地評估項目選聘書
開原市濱水新城土地評估項目選聘書
一、 項目單位概況
委托單位名稱: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單位性質:國有企業
住所:沈陽市和平區南五馬路185巷1號
土地情況:
土地資產位于遼寧省開原市濱水新城區。共有土地兩宗,土地證編號為開原國用2016第050號,證載面積6851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地,證載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土地證編號為開原國用2016第051號,證載面積5163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地,證載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二、被選聘評估機構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二)具備房地產及土地評估專業資質;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四)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選聘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查封、扣押、接管、凍結狀態;
(五)在最近3年內沒有因評估質量問題被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兩次以上;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保密要求
被選聘人應承諾對選聘書中提供的企業有關資料保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提供或公開。選聘書應密封并在封條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四、選聘要求
(一)本項目主要為開原市濱水新城土地轉讓進行評估。項目完成時限要求:應自合同簽訂之日30天內完成。
(二)被選聘人應詳細閱讀選聘書的全部內容。不按選聘書的要求提供或響應的選聘文件和數據,將導致選聘被拒絕。
(三)選聘文件一律使用A4幅面紙裝訂成冊,一式6份。
(四)被選聘人呈交選聘文件,必須按要求在2021年5月24日中午11:00時前送到泰辰大廈A座3A層413室。
五、選聘單位數量
評估機構1家。
六、選聘文件(選聘書內容)構成
1.被選聘機構簡介(含機構及主要評估人員的資質、資格、數量等并附資質、資格證書、營業執照副本等復印件)
2.選聘建議,其中應包括工作計劃(具體投入人力及完成時間);技術方案;評估費用(在選聘書初始部分顯著位置明示,明確按國家標準計算收費數額及本項目具體收費報價數額,不得以標準收費的折扣比例模糊報價);工作完成時間。
七、聯系方式及其它
被選中評估機構應與標的企業簽訂業務協議書,并送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份備案。相關報告專家評審費用由被選聘評估機構承擔。
委托單位聯系人:高宏波 聯系電話:13804901840